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征集公告
為創新財政資金運用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吉林省省鼓勵類產業領域,推進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按照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吉政辦發〔2019〕20號)和吉林省財政廳印發的《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運營實施細則》(吉財產業〔2015〕252號)規定,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引導基金公司”)面向全國常年征集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現將有關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簡介
2015年,吉林省政府設立了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全部由省財政出資,暫定規模100億元。引導基金作為母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合規、防范風險,適當讓利、滾動發展”的原則進行投資運作,引導高層次投資基金管理人在吉林省合作設立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稱“子基金”),并主要投資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等吉林省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和薄弱環節。引導基金不追求盈利最大化,注重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引導各類資本、項目、技術和人才向吉林省鼓勵類產業領域聚集,促進相關產業做大做強。經省政府批準,吉林省財政廳出資成立了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運營平臺。
二、征集子基金主要支持領域
按照規定和要求,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服務業等吉林省鼓勵類產業領域征集設立子基金方案,重點支持數字吉林建設、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化、新舊動能轉換、傳統產業升級等。重點是:
(一)落實吉林省委省政府“一主、六雙”產業空間布局規劃,圍繞長春經濟圈發展規劃合作設立子基金,支持長春經濟圈進一步實現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核心聚集和輻射帶動能力;圍繞環長春四遼吉松工業走廊、長遼梅通白敦醫藥健康產業走廊發展規劃合作設立子基金,支持相關產業集聚;圍繞沿邊開發開放經濟帶、沿中蒙俄開發開放經濟帶發展規劃合作設立子基金,支持吉林省擴大開發開放;圍繞長通白延吉長避暑冰雪生態旅游大環線、長松大白通長河湖草原濕地旅游大環線發展規劃合作設立子基金,支持旅游業發展;圍繞長白通(丹)大通道、長吉琿大通道發展規劃合作設立子基金,支持吉林省基金融入“一帶一路”;圍繞長春國家級創新創業基地、白城國家級高載能高技術基地發展規劃合作設立子基金,引領“數字吉林建設”;圍繞長春吉林一體化協同、長春—公主嶺同城化協同發展規劃合作設立子基金,加快長春與吉林、長春與公主嶺一體化發展。
(二)支持吉林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圍繞汽車、石化、農產品深加工等傳統支柱產業合作設立子基金,支持傳統產業鞏固壯大提升。
(三)大力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圍繞新能源汽車、光電信息、生物制造、衛星及航天信息、通用航空、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機器人、大數據等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設立相關產業子基金。
(四)深入貫徹落實吉林省服務業攻堅任務,圍繞信息服務、現代物流、養老、冰雪旅游、避暑休閑、文化等重點領域合作設立子基金,培育服務業發展增長點。
(五)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按照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圍繞現代農業方向合作設立子基金,投向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等,加快現代農業發展。
(六)支持科研人員、資本、企業有效對接,支持創新創業,促進產學研用一體化,推動科研優勢盡快轉化為產業優勢,合作設立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子基金。
(七)圍繞綠色發展理念,支持生態環境建設,強化環境污染防治,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合作設立生態環保、循環經濟、節能減排等方面子基金,
(八)貫徹國家和吉林省有關要求,扶持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合作設立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子基金。
(九)抓住國家對東北地區企業IPO給予優先支持等政策機遇,合作設立以投資于pre-IPO等階段為主的上市培育基金,為省內企業上市掛牌提供資金和資源支持。
(十)圍繞吉林省產業優化和布局調整目標任務,在醫藥健康、旅游、裝備制造等領域,合作設立產業并購基金,為省內龍頭企業整合資源、實現跨越發展提供支持。
(十一)按照數字吉林建設有關要求,圍繞智能制造轉型、汽車產業升級、數字產業壯大、數字農業創新、智慧文旅提升、電子商務提速、智慧醫療融合、智慧城市建設、數字政務增效、數字惠民拓展等數字吉林建設“十大工程”合作設立子基金,支持數字吉林項目建設,推動數字吉林產業發展。
三、合作方式
引導基金以參股方式與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各出資人開展合作,設立子基金。
四、優惠政策
(一)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管理人實施業績獎勵及對其他出資人給予讓利,獎勵和讓利與子基金在吉林省內投資完成情況掛鉤,一般不超過引導基金應享有增值收益的60%,對投向吉林省特殊鼓勵發展的重點產業項目的子基金,獎勵和讓利標準可適當提高,但原則上不超過引導基金應享有增值收益的80%。
(二)符合條件的子基金享受吉林省金融業發展扶持政策。
(三)對子基金投資的企業項目,財政專項資金優先予以支持。
(四)開辟子基金工商注冊、管理人引進綠色通道,享受吉林省高端人才引進政策。
(五)支持和幫助子基金與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投資機構建立全方位聯動機制,對子基金投資企業給予融資支持。
五、申報條件
參加申報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和子基金設立方案應滿足《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吉政辦發〔2019〕20號),見附件1)和《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運營實施細則》(吉財產業〔2015〕252號,見附件2)的規定。
六、申報方式
請有意申報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按《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申請指南》(附件3)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將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同時提交至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申報情況,引導基金公司適時組織對申報子基金進行集中評審,并做好后續設立工作。
特此公告。
聯系人:
王新靜:18686349771 0431-85578001
王慶昭:15590520855 0431-85578018
聯系郵箱:zhengji@jlpe.net.cn
聯系地址:長春市南關區文昌路文昌國際大廈16樓
郵政編碼:130022
附件:1.《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吉政辦發〔2019〕20號)
2.《關于印發<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運營實施細則>的通知》(吉財產業〔2019〕252號)
3.《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申請指南》
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吉政辦發〔2019〕20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