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基金十問十答 SPECIAL
-
引導基金十問十答系列之問題十:吉林省產業引導基金子基金遴選流程是什么?
對公開征集到的設立子基金方案等申請材料,由引導基金公司組織投資、會計、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和有關部門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獨立評審。
-
引導基金十問十答系列之問題九:與吉林省產業引導基金及參股子基金合作的托管銀行應具備哪些條件?
引導基金公司以及子基金的股權投資資金應當委托商業銀行進行托管。托管銀行按照托管協議,負責資產保管、資金撥付和結算等日常工作,并對投資活動進行動態監管,每季度向引導基金公司提交監管報告。
-
引導基金十問十答系列之問題八:吉林省產業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的市場化程度?
吉林省產業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采取完全市場化運營模式,引導基金面向全國甄選合格基金管理人,合作設立專項產業子基金,引導基金在子基金中參股不控股,不做第一大股東,不獨資發起設立股權投資企業,子基金的募、投、管、退全權由投資機構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同時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管理人和出資人進行獎勵和讓利。
-
引導基金十問十答系列之問題七:吉林省產業引導基金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成立后的子基金公司依據章程或合伙協議約定進行股權投資、管理和退出。引導基金一般通過到期清算、社會股東回購、股權轉讓等方式實施退出。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引導基金可無需其他出資人同意,選擇退出子基金
-
引導基金十問十答系列之問題六:吉林省產業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投資領域有哪些?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財政廳工作要求,根據《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吉政辦發〔2015〕22號)確定的投資范圍,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將緊緊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 醫藥健康、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信息技術、生物、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現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業和秸稈綜合利用五大領域,全力推進設立子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