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征集公告(秸稈綜合利用方向)
來源: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2015年,為創新財政資金運用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吉林省鼓勵類產業領域,推進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促進優質產業資本、項目、技術和人才向吉林省聚集,涵養、培育相關產業,做大做強具備基礎的優勢產業,吉林省政府決定設立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高層次投資基金管理人在吉林省合作設立私募投資基金,并主要投資于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省政府鼓勵重點發展的產業。為做好引導基金的管理、投資、運營,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吉政辦發〔2015〕22號),見附件1)。同時,經省政府批準,省財政廳出資成立了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對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母基金)的運營管理采取市場化方式運作,實現資金募集市場化、投資決策市場化、激勵機制市場化、退出渠道市場化,致力于架起資本與項目對接的橋梁、金融與產業融合的橋梁、政府與市場合作的橋梁。
截至目前,前三批子基金的征集工作已經順利結束。為加快推進我省秸稈綜合化利用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經省政府批準,2016年省財政在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安排7億元,作為秸稈綜合利用產業投資母基金,參股設立秸稈綜合利用方向子基金,用于支持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在我省開展秸稈能源化、工業化等以社會資本投入為主的秸稈產業化建設。
秸稈綜合利用產業投資母基金,按照《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運作模式和激勵機制,以參股方式面向全國甄選優秀基金管理機構,來我省發起設立秸稈綜合利用子基金。子基金由管理機構采用市場化、專業化方式管理運作,募集資金除按約定比例(約為引導基金出資額的2.5倍左右,以協議約定為準)投資于我省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外,其余金額具體投資區域和領域不做限制。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按協議監督子基金在我省投向及投資比例,但不干預子基金具體投資業務和投資項目的確定。
現誠邀全國優秀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與我們開展合作,在吉林省設立秸稈綜合利用領域的子基金,共創資本運營和產業發展的美好明天。
申報截至日期:2016年10月15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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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吉政辦發〔2015〕22號)
2、《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申請指南》
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