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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導基金十問十答 SPECIAL

      引導基金十問十答系列之問題七:吉林省產業引導基金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來源: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成立后的子基金公司依據章程或合伙協議約定進行股權投資、管理和退出。引導基金一般通過到期清算、社會股東回購、股權轉讓等方式實施退出。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引導基金可無需其他出資人同意,選擇退出子基金:

       

      (一)與基金管理人簽訂合作協議超過一年,子基金管理團隊未按約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手續的;

      (二)子基金設立一年以后,未開展投資業務的;

      (三)子基金未按章程或合伙協議約定投資的;

      (四)投資領域和階段不符合規定的;

      (五)基金管理人發生實質性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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